一、举报须知
1.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学校相关规定,不得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合法权益,不得提出与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要求。
2.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,以事实为依据,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、做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。提倡实名举报,举报人应写明本人的电话、电子邮箱以及联系地址,写明被举报人师德失范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基本事实,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,对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。
3.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。
二、受理范围
教师违反师德的行为主要包括:
1.损害国家利益,损害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;
2.在教育教学等职业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;
3.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;
4.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兼职兼薪行为;
5.在招生、考试、学生推优、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;
6.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;
7.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;
8.其他违反高校教职工职业道德的行为。
三、举报方式
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师风监督、举报联系方式
电话: 0591-6218 0180
邮箱: hr@fyust.org.cn